新能源行业发展的背景

来源:新能源集团 发布时间:2023-08-16 10:24:20 点击数: 74

在全球气候变暖和不可在生能源日渐枯竭的意景下,可在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快速开展,传统工业的低能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风力发电、太阳能等随机性和间歇性很强的不稳定发电方式,均需要配套储能来解决能源供给与需求在时间、空间、强度上的不匹配问题。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我国做出承诺,中国的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某一个时间点达到历史峰值,这个时间点并非一个特定的时间点,而是一个平台期,其间碳排放总量依然会有波动,但总体趋势平缓,之后碳排放总量会逐渐稳步回落

碳中和则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通过二氧化碳去除手段,如植树造林、节能减排、产业调整等,抵消掉这部分碳排放,达到”净零排放”的目的。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基础,碳中和则是低碳发展的最终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相应地,各类储能(储热)技术也逐渐纳入了人们的视角。

 国家鼓励重大创新示范。优先考虑含光热发电,氢能制输储用,梯级电站储能、抽汽蓄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示范的“一体化”项目。

熔盐储能技术是利用硝酸盐等原料作为传热介质,通过新能源发出的热能与熔盐的能转换来存储或发出能量,使光热发电系统具备储能和夜间发电能力,满足电网调峰需要,具有很强的经济优势,已经在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地区和局部北美地区等兴旺国家得到了实际的商业化应用。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相应地,各类储能(储热)技术也逐渐纳入了人们的视角。

 国家鼓励重大创新示范。优先考虑含光热发电,氢能制输储用,梯级电站储能、抽汽蓄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示范的“一体化”项目。

熔盐储能技术是利用硝酸盐等原料作为传热介质,通过新能源发出的热能与熔盐的能转换来存储或发出能量,使光热发电系统具备储能和夜间发电能力,满足电网调峰需要,具有很强的经济优势,已经在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地区和局部北美地区等兴旺国家得到了实际的商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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